紫金资产江南时报登报债权转让联合催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1/8/3 15:57:09 点击数:261
内容摘要: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树岩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根据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树岩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紫金资产江南时报登报债权转让联合催收公告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
紫金资产江南时报登报债权转让联合催收公告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树岩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树岩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紫金资产江南时报登报债权转让联合催收公告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吴树岩。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吴树岩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吴树岩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吴树岩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5-86579627,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58-28号锦盈大厦17楼
吴树岩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树岩,联系电话:13961855267,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钱巷社区五楼
转让方: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吴树岩
2021年8月3日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担保人名称截止公告之日贷款本金余额利息、费用金额1 无锡澳玛高铁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王益新、崔维娜、王飞、谈静霞、沈建梁、沈玲、毛伟峰等849.99及协议约定及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公告之日的贷款本金余额849.99万元,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吴树岩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