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
公 告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
2017年9月1日,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本院根据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截止2017年8月31日,夏元公司资产总额为11,89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3,0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14.71元(含待处理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
财产损益 670,872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69 元),负债总额为 25,781,530.45 元,所有者权益为-13,888,515.74元(其中累计亏损-24,063,813.28元),资产负债率为216.78%。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
本院认为,夏元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4月8日裁定宣告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公司破产。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六合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日报登报公告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