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
北京乾祥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
核准机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刊登日期: 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
刊登版次: 2、3版中缝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
公告类型: 执法公告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
备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关于撤销北京乾祥伟业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6月22日设立登记的决定〓京工商房撤字〔2018〕第04号〓北京乾祥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利用王志胜丢失的身份证,将王志胜注册为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北京乾祥伟业执法公告。你公司所提交的此次设立登记档案材料中的“郑重承诺”“指定(委托)书”“公司章程”存在虚假签名,上述三份材料均为虚假材料。上述事实有王志胜身份证复印件、《调查笔录》、现场笔录及照片、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京正〔2017〕文鉴字第411号)、北京乾祥伟业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档案材料等证据佐证。〓我局于2018年2月22日向王志胜直接送达了《听证告知书》,王志胜表示不要求听证;我局于2018年2月27日在《中国工商报》刊登公告,告知当事人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局作出撤销你公司2016年6月22日设立登记的决定。〓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自接到本撤销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撤销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2018年6月13日